我县实行保洁经费1:1奖补政策
为加快清洁宜居乡村建设步伐,激发群众参与美丽清洁乡村活动的热情,我县实行了保洁经费1:1奖补政策,并安排了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2017年群众自筹保洁经费奖补。该政策一实施,立即得到了广群众的积极拥护。据县乡村办反映,农村按照每人每月1元钱的标准进行收缴保洁经费,截至6月上旬,群众自筹保洁经费80.407万元,县财政奖补资金80.407万元。我县保洁经费1:1奖补政策为清洁乡村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,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清洁乡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有利于形成“清洁乡村人人共建,清洁环境人人共享”的良好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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