钟山持续重拳打击 5天查处3起生猪案
钟山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,加强生猪调运的监管,严厉打击违法调运生猪行为。6月13-17日依法查处3起经营和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案,有效降低非洲猪瘟疫病风险。经查明,钟山县珊瑚镇鸡头村吴某某于2019年6月12日在贺州市莲塘镇购买生猪20头,均重50公斤,无检疫证明,违法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的规定,对吴某某处罚人民币2400元。河南省通许县竖岗镇竖岗村李某,于2019年6月13日在钟山镇榕马村运输生猪24头,生猪体重在100-150公斤,未佩戴耳标,无检疫证明,用大货车(车牌号豫Q28603)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七十六条、第七十八条的规定,对李某处罚人民币2000元;没收生猪24头进行无害化处理。经查明,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田厂村朱某某,于2019年6月16日在钟山镇购买生猪20头、每头均重约110公斤,无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》、未佩戴耳标,运猪车辆是小型普通客车改装后全封闭的江淮汽车(车牌号豫B29W93),生猪运往贺州市,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二十五条第(三)项 “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;”第(六)项“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”之规定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七十六条、第七十八条的规定,对朱某某作出如下处罚决定:一是没收经营的生猪20头作无害化处理;二是处罚人民币26500元。目前,20头生猪已作无害化处理,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。钟山县将举全县之力,集全民之智,加大非洲猪瘟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力度,强化源头管控,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,打好非洲猪瘟防控“阻击战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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