钟山:二次起诉增烦忧,法官调解化纠纷
2019年6月20日下午,钟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,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许。此起民事纠纷,源于谢某灵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画工程使用合同,由谢某灵为某公司的墙体进行彩绘,但是彩绘画完以后,被告并未及时付款,导致纠纷的发生。据了解,此前,原告谢某灵曾以卿某菊、于某燕为被告向钟山法院提起诉讼,但是由于被告不适格,钟山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起诉。此次原告谢某灵以某公司为被告二次起诉,钟山法院原定于七月中旬开庭,但考虑到原告与被告有强烈的调解意愿,民庭法官坚持先进行调解。当天下午,在宋法官的主持下,原告的代理人与被告的代理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,但是在诉讼费承担问题上双方仍有争议,宋法官根据多年的审判经验,提出由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先给付一部分款项,待公司有余裕后再支付剩余的款项建议,双方当事人均予以认可,并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字确认。某公司代表人为了表示诚意,自愿承担本案的诉讼费,并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给付了部分现金给原告谢某灵。此次案件以调解圆满结案。近年来,钟山法院民事审判坚持“调解优先,调判结合”的原则,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理始终,促进社会和谐,定分止争,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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